|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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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3-08 11:33 文章来源:保定市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之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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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 号】 冀政函[2006]15号
【颁布单位】 河北省人民政府
【颁布日期】 2006年2月5日
【实施日期】 2006年2月5日
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
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:
经省委、省政府研究并报中央编委批准,对省政府机构作部分调整:
一、将河北省旅游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。
二、保留河北省物价局牌子,河北省物价局局长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名副主任兼任。
二○○六年二月五日
主题
主题词:机构 调整 通知
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2月5日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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